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96,847,918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按销售收入占比从高到低排序):六氟磷酸锂及相关氟化工产品,次磷酸钠及相关磷化工产品,小家电系列产品。其中六氟磷酸锂及相关氟化工产品,属于化工行业,细分行业属于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次磷酸钠及相关磷化工产品,属于化工行业,细分行业属于磷化工行业;小家电系列产品,属于电器行业的小家电行业。
报告期主要产品为固体六氟磷酸锂及副产品氟硼酸钾、氯化钙,以及少量氟锆酸、氟化氢钾、氟硼酸钠、氟钛酸、氟化镁等产品。
六氟磷酸锂是锂电池的重要原材料。锂离子电池的原材料可分为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四大类。锂离子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往返的嵌入和脱嵌来完成充放电的过程。作为四大材料之一的电解液,在电池正负极之间起到传导输送能量的作用。电解质是电解液的核心组成部分,六氟磷酸锂是主要电解质材料,目前从对电解质的性能要求来看,六氟磷酸锂综合性能最好。
六氟磷酸锂主要原材料为氟化锂、五氯化磷和无水氟化氢,采购量根据计划产量制定,供应商均为国内生产厂家,由公司下属新能源事业部的采购部门统一管理对外采购。
报告期内,氟化锂价格跟随碳酸锂价格变化,上演过山车般价格变化。每吨价格从2023年初将近80万元/吨,快速下跌,到2023年4月份,跌到每吨23万元左右。又从每吨23万元左右,一路上涨,到2023年7月份上涨到每吨50万元左右。然后再次下跌,到2023年年底,跌到每吨16万元左右。
进入2024年,氟化锂价格跟随碳酸锂价格止跌企稳,并开始上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氟化锂价格已从年初16万元/吨上涨到目前19.5万元/吨左右。
报告期内,五氯化磷价格在每吨4700元到6600元之间波动,波动幅度亦较大。
报告期内,无水氟化氢价格在每吨9400元到12000元之间波动,波动幅度比氟化锂和五氯化磷小一些。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两家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泰材料)和“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泰际材料)负责六氟磷酸锂产品的生产,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库存量,制订生产计划。
新泰材料六氟磷酸锂设计生产能力12000吨/年(原8160吨/年,2023年10月完成技改验收,设计生产能力达到12000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的六氟磷酸锂主要采用直销方式,直接出售给上游电解液或锂电池生产企业,少量销售给贸易商。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包括:瑞泰新材(301238)、比亚迪(002594)、新宙邦(300037)、浙江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东和 (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六氟磷酸锂价格跟随碳酸锂价格变化,价格剧烈波动。每吨价格从2023年初将近21万元/吨左右,快速下跌,到2023年4月份,跌到每吨8万元左右。又从每吨8万元左右,一路上涨,到2023年7月份上涨到每吨15万元左右。然后再次下跌,到2023年年底,跌到每吨7万元附近。
进入2024年,1月份和2月份,六氟磷酸锂价格继续下跌,最低跌到每吨6.3万元左右,进入3月份,跟随碳酸锂价格止跌企稳,六氟磷酸锂价格也开始上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六氟磷酸锂价格已回升至每吨7万元以上。
锂电池四大关键原材料包括正极、负极、隔膜和电解液四大类。锂电池电解液由锂盐、有机溶剂和添加剂三大部分组成,虽锂盐仅占电解液重量的10-15%,但成本却占电解液的50%左右,为电解液最核心的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锂离子迁移、电荷的传递情况。电解质作为电解液的核心组成部分,该原材料成本占电解液生产成本的50%,并且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容量、内阻、倍率充放电性能、循环寿命、自放电特性等各种关键性能。与其他电解质相比,六氟磷酸锂由于具有良好的离子电导率和电化学稳定性以及较好的抗氧化性能和铝箔钝化能力,且能与各种正负极材料匹配,因此是目前商业化应用最为广泛的电解液溶质。
从电解液的构成来看,六氟磷酸锂、溶剂、添加剂等核心原材料占比约90%,其中六氟磷酸锂占比达35%-40%。
六氟磷酸锂广泛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锂离子储能电池、数码电池及其他日用电池,是锂电池行业的尖端材料,近些年,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节能环保有关行业的发展被高度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成为行业趋势,在其推动下,产业链各环节快速发展,市场规模日益扩大。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动力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增长迅速,下游应用领域的快速成长形成了对上游关键材料六氟磷酸锂的巨大需求。根据《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465.3万辆,同比增长35.4%,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949.5万辆,占全球销量的64.8%;美国和欧洲2023年全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294.8万辆和146.8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18.3%和48.0%。另外,根据EVTank的预计,2024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830.0万辆,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180.0万辆,2030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4700.0万辆。
同时,根据《中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显示,2023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达到865.2GWh,同比增长26.5%,预计2025年和2030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将分别达到1926.0GWh和5004.3GWh。基于动力锂电池、储能锂电池出货量的快速增长,上游关键原材料电解液及其主要原材料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不断提升。
另外,根据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的《中国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行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同比增长25.8%,其中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同时,预计2025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需求量将超过272.6万吨,2030年电解液需求量或将超过800万吨。按照六氟磷酸锂添加比例12.5%测算,预计到2025年全球六氟磷酸锂的需求量约为34.08万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六氟磷酸锂现有年产能12000吨,控股子公司泰际材料六氟磷酸锂现有年产能10000吨,公司六氟磷酸锂总年产能达22000吨,位居行业前列,客户涵盖国内主流电解液厂商,如:瑞泰新材(301238)、比亚迪(002594)、新宙邦(300037)等,并出口韩国、匈牙利、波兰和马来西亚等国家。
公司于2023年8月通过收购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翔贸易”)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收购誉翔贸易全资子公司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专业生产次磷酸钠、次磷酸、四羟甲基硫酸磷、四羟甲基氯化磷、四羟甲基硫酸磷尿素预缩合物、四羟甲基氯化磷尿素预缩合物、APT6500萃取剂(双(2,4,4三甲基戊基)膦酸)等其他磷系列衍生产品。
次磷酸钠,亦称“次磷酸二氢钠”, “次亚磷酸钠”,化学式NaH2PO2,是一种无色结晶或有珍珠光泽的晶体或粒状粉末。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化学镀镍、阻燃、混凝土减水剂等行业。次磷酸钠在化学镀行业主要是作为化学镀的还原剂,获得致密均匀,并较电镀更为优良的镍磷镀层。广泛用于电子、航空、机械、石油等行业。次磷酸钠还是无卤阻燃剂次磷酸铝、二乙基次磷酸铝的主要原料,因为其纯度高,合格率高,杂质少以及重金属化合物符合欧盟ROHS要求。尽管普通的氯溴阻燃剂有效,但它们在焚化后具有致癌作用,因此在欧盟已被禁止使用。次磷酸钠是生产无卤阻燃剂的理想选择,尤其是在工业塑料阻燃剂行业中。近年来随着国内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用次磷酸钠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的无卤阻燃剂次磷酸铝、二乙基次磷酸铝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行业的工程塑料中,市场需求旺盛,目前无卤阻燃市场已经成为次磷酸钠最大的需求市场。除了以上2个主要市场以外,次磷酸钠还用于生产聚羧酸减水剂。在建筑材料中,混凝土是用量最大且应用最广泛的,而作为混凝土第五组分的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由于其分散性能好,减水率高,可塑性好等优点倍受学术界关注,并在近些年得到迅速推广,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电、海港、机场、码头、民用等重大工程中。
生产次磷酸钠的过程中产生的磷化氢(PH3)气体是生产四羟甲基硫酸磷、四羟甲基氯化磷以及APT6500萃取剂(双(2,4,4三甲基戊基)膦酸))的主要原料。
四羟甲基硫酸磷、四羟甲基氯化磷主要应用于油田水系统杀菌、页岩气开采、冷却水、造纸和棉织物阻燃等领域,是一种新型、高效、广谱、低毒、低剂量、低发泡性、环境友好型杀菌剂,对细菌和藻类具有强杀灭性能。它们最主要的优点是在使用后迅速降解为完全无害的物质,因而被广泛地使用在水处理、油田、造纸等行业,大大减轻这类行业对环境的影响,目前该产品只有国内生产,70%以上出口到美国、加拿大、南美、东南亚和中东地区,市场需求旺盛且逐年增长。四羟甲基硫酸磷尿素预缩合物、四羟甲基氯化磷尿素预缩合物主要应用于纯棉纺织品阻燃以及特种工装和军服阻燃上。
APT6500萃取剂(双(2,4,4三甲基戊基)膦酸)是酸性次膦酸类萃取剂,由美国氰特公司于70年代研发生产出来的,原为镍、钴分离而研制,但由于具有优良的萃取性能,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也用于其他金属体系的分离。近几年来来随着国内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该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原材料的生产和提纯,如三元前驱体镍钴锰的提纯除杂、动力电池的拆解回收其中的稀有金属等,市场应用前景非常广大,需求逐年增加,新特公司是国内采用和国外工艺一样的磷化氢工艺路线的主要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国外标准,同时成本上与国外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可以完全替代国外产品,市场需求前景十分良好。
本公司以满足消费者健康、营养、美味、便利的烹饪饮食需求为宗旨,主要致力于将现代科学技术与传统陶瓷烹饪相结合的陶瓷烹饪家电、电热水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陶瓷烹饪电器,包括:陶瓷隔水炖、陶瓷电炖盅、陶瓷电炖锅、陶瓷电饭煲、陶瓷煮粥锅、陶瓷养生煲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项目已取得《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具备开工条件。该项目主体工程自2022年3月份开工建设以来,进展顺利,截至报告期末,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完成封顶进入内部配套及装修。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30000吨六氟磷酸锂、6,000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目前一期项目已进入尾声,预计2024年下半年达到试生产条件。
4、2023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号)同意,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30,03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4,999,954.1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9,206,955.8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792,998.29元。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408,552,567元变更为人民币504,582,605 元。发行新增股票于2023年12月18日首日上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与《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锡盾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吴锡盾先生回避表决。
(2)董事兼副总经理陶惠平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陶惠平先生回避表决。
(3)董事、陈俊明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陈俊明先生回避表决。
(4)原董事郑文龙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5)原独立董事俞俊雄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6)独立董事余超生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关联董事余超生先生回避表决。
(7)原独立董事陈名芹先生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除兼任董事外其它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已完成2023年业绩承诺利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关于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联合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华泰联合证券联合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陈俊明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及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评估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独立董事苏旭东、吴辉、余超生回避表决。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专项评估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联合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及公司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联合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及公司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1)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0-1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4、联系电线,传线、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清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全体监事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有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符合公司远期规划布局的需要,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继续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考虑,公司拟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5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00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96,030,03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32元。截至2023年11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94,999,954.16元,扣除发行费用19,206,955.87元,募集资金净额875,792,998.29元。
截止2023年11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7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879,698,634.54元(含利息收入698,680.38元、尚未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390,317,932.56元及尚未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18,276.62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新制定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3年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浙商银行常熟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3年12月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四家银行,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根据《管理制度》和上述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和专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尚未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879,698,634.54元,与初时存放金额的差异为产生的利息收入698,680.38元。
2023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90,317,932.56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3,018,276.62元。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390,317,932.56元,以及置换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3,018,276.62元。上述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11000538号的鉴证报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390,317,932.56元及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3,018,276.62元尚未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人民币879,698,634.54元。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实际产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