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7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在2024年1月12日公布,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改,将“办法”更名为“条例”,同时也将篇幅从6章27条增加到了8章52条。这是继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修订后的首次大修。
从31条增加为52条,不但增加了以前没有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章节共7条内容,还将其他要求规定得更清晰具体。
将“罚则”分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两章,pg电子游戏官网条文用语更专业严谨,不但明确了对社会公民、相关部门及服务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更进一步明确了档案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
《实施条例》是依据档案法而制定,档案法的进一步完善使相对应的《实施条例》更清晰具体。如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档案馆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这是全新规定。
从第二版《实施办法》到《实施条例》问世,经历了24年的发展历程,不管是档案的范畴,还是档案事业的进步,亦或是档案法的变迁,都有了质的飞跃,这一切都最终反映到《实施条例》中来,使之在结构上更为齐全完备。
让我们一起看看增加的2章——“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是什么内容吧。
第四十三条要求建立档案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和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完善涉嫌档案违法调查处理相关规定,明确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的,档案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任免机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十六条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定从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在于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继2020年档案法修订颁布后档案法治建设又一新的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