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备案是否需要选择定点医院?备案后能否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近日,部分参保人员对于异地就医备案提出疑问。5月10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异地就医十大热点问题解答——
答: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答: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答: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异地备案”界面,点击右下方“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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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5.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答: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答: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页面,查询服务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直接结算费用”。
答: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市就医无影响。即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院保持不变,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
此外,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定点A类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规定就医。
答: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线上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办”,选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申报”,点击查询,核实您要取消的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点击“提交”即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办理的“自助备案”,可在上述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
【线下办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人持信息填写完整的《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到参保区经办机构进行办理。